【“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深圳辖区诉求处理典型案例集(2025)】案例二 | 注销证券账户需谨慎,关联权限需重开

 
 
01
 
前序
 

注销证券账户需谨慎操作,原账户已开通的创业板、科创板等交易权限,将随证券账户注销一并失效。若后续新开立证券账户并需使用这些权限,需重新满足对应业务的适当性要求,方可开通。

 
 
02
 
案例
 

客户通过证券公司APP自助办理销户时,系统弹出提示询问客户是否注销证券账户,客户选择注销。账户注销后,客户新开立证券账户,却发现无法进行创业板交易,遂向该证券公司投诉,认为证券公司注销其创业板权限不合理。

证券公司接诉后,立即核查客户非现场销户记录,发现客户在注销资金账户时,同步选择了注销证券账户;而其新开立证券账户后,并不满足开通创业板权限的适当性相关要求。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主动与客户沟通,详细讲解注销证券账户对关联权限的影响,最终客户理解了相关业务规则,接受解释,达成和解。

 
 
03
 
提示
 

1.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有区别。证券账户,俗称“股东卡”,是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号产生的证券子账户,同一人最多可以开立3个A股股东卡(深圳、上海各3个)。一个深圳股东卡可以托管多家券商共同使用,一个上海股东卡仅能指定一家券商使用。资金账户,是证券公司分配给客户的交易账户,该账户可以绑定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股东卡)。

2.投资者应注意区分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注销后无法在其他券商使用也无法恢复,建议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相应操作办理。

转发来源:深圳投资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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