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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688416):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动态 2026-10-28 00:00 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78 阅读 来源: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公司:恒烁股份(688416)

公告: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恒烁股份”)与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供应商”或“

武汉新芯”) 拟签订《圆片加工产能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产能合作协议”或“

协议”)进行产能深度合作,进一步绑定武汉新芯晶圆片加工产能以满足公司采购

需求,向武汉新芯支付绑定产能资金173,250,000 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贰拾伍万

圆整)作为预付款,绑定期为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36个月(“绑定

期”),绑定期到期前3个月双方可就新一轮合作进行协商,对协议进行续期或签

署新的合作协议。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 自生效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如本

合同能顺利履行,将有助于增强公司中长期存储晶圆供应的稳定性,降低存储晶

圆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7年至2029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

响,具体财务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相关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

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产品市场价格及市场需求

在合同期限可能存在波动,在合同约定采购数量、价格及时间锁定的情形下,公

司可能因在此期间合同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及/或市场需求下滑而承受较大损失;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宏观经

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支

付采购款后,该供应商未能按期、足额交付合同产品),则将影响合同最终执行

情况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圆片加工产能合作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已

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着诚实信用、互

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与武汉新芯签订《圆片加工产能合作协议》进行产能深度

合作,进一步绑定武汉新芯晶圆片加工产能以满足公司采购需求,向武汉新芯

支付绑定产能资金 173,250,000 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贰拾伍万圆整)作为预付款

,以绑定武汉新芯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的产能,公司将按每片晶

圆片固定的金额进行抵扣,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鹏

成立日期:2006-04-21

注册资本:847900.6412 万元人民币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18号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武汉市光新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长 江

存储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19%、武汉光谷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3.44%。

武汉新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

公司同意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价格及时间向该供应商采购合同产品,合同总

计承诺采购金额为173,250,000 元。

(二)支付安排

恒烁股份向武汉新芯预付绑定产能资金 173,25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

柒仟叁佰贰拾伍万圆整)(“预付款”),在产能合作协议生效后分 2 次支付,首期款

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圆整),恒烁股份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且不超过 2026 年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二期款人民币123,250,000 元(大

写: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伍万圆整),恒烁股份应于首期款支付完成之日

起90日内支付完毕。

(三)合同期限

合同生效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四)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合同违约责任

绑定期内,双方在每季度底结算该季度内的产品数量。若该季度未达到双

方约定的季度绑定量的最低值,则在下一季度补足产能差额(产能差额=当季度

绑定量最低值-实际季度下线产能数量)。

恒烁股份有义务依据本合同及订单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若恒烁股份延期付

款超过7个工作日且经过武汉新芯书面催促后在武汉新芯要求的期限内仍不支付

的,武汉新芯有权减少承诺的下线产能,后期不再补足下线数量,且不会为此

向恒烁股份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双方约定之相关责任)。

若本协议受市场行情影响未能完全履行,双方可友好协商通过补充协议另

行约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利履行,具体订单得以

正常交付,将有助于增强公司中长期存储晶圆供应的稳定性,降低晶圆价格波动

对成本的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7年至2029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财务

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相关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2)合同双方均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

(3)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

障公司晶圆片加工产能的长期稳定供应,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对公司业务

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五、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

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支付采购款后,该供应商未能按期、足额交付合同产品),则将影响合

同最终执行情况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 28 日

风险提示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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