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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60558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公司动态 2026-10-28 00:00 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12 阅读 来源: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公司:冠石科技(605588)

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来源: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

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

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存在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

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鉴于截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36.31 元/股,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累计达到 20%以上,本次回购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0/27,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6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5万股~5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4%~0.68%(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48148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价值

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3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

购。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自公

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做出调整的,则公

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

以出售。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60 元/股

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25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按照本次回购

金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6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50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比例(%) 额(万元)

维护公司价值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25~50 0.34~0.68 1,500~3,000

及股东权益 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0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

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5,920 0.24 175,920 0.24 175,920 0.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3,099,561 99.76 73,099,561 99.76 73,099,561 99.7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77,200 0.51 627,200 0.86 877,200 1.20

股份总数 73,275,481 100 73,275,481 100 73,275,481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 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

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约为 275,855.59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 92,174.65 万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1.09%,约占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25%。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

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为充分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

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间暂无其他股份增减持安排。若后续前述主

体制定股份增减持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

内均无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

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

实施出售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不

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

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

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

回购相关的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

5.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

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情形,存在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

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

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

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 12 个月后,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

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未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可能

存在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存在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

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481481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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