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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600438):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公司动态 2026-11-02 00:00 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7 阅读 来源: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公司:通威股份(600438)

公告: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段雍、海南卓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豪悦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7 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有关规定,经审慎研判,董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段雍、海南卓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海南豪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7 名股东持有的青海

丽豪清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

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

完整权利,除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需于质押解除后完成交割外,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继续保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

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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