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
海南: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的通知,其中提出,缴存人家庭在本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下列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名下在海南省范围内购置的一套自住住房装修。缴存人家庭申请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计算核定,且家庭提取额度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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