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5日 星期四
上证指数 3,689.79 +0.10% 深证成指 11,498.77 +1.44% 创业板指 2,576.28 +1.24% 恒生指数 24,659.03 +3.09%
7×24 快讯 开户筛选
首页 / 公司动态 / 正文

卧龙电驱(600580):卧龙电驱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动态 2026-11-04 00:00 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10 阅读 来源: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公司:卧龙电驱(600580)

公告:卧龙电驱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2026-047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李凤仙女士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 2026 年

11 月 0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0026%,增持金额为 905,97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2026 年 11 月 0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卧龙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李凤仙女士

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李凤仙女

士于 2026 年 11 月 0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0,000 股,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李凤仙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0%

(占总股本)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浙江卧龙舜 卧龙控股系浙江卧龙舜

禹投资有限 507,358,176 32.4789% 禹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持

公司 有其 100%股权;

卧龙控股集

74,039,415 4.7397% 公司控股股东

团有限公司

陈建成先生持有卧龙控

第一组 陈建成 25,379,947 1.6247%

股 48.93%的股权;

陈嫣妮女士持有卧龙控

陈嫣妮 48,516 0.0031% 股 38.73%的股权并担任

董事长及总经理;

庞欣元 977,471 0.0626% 陈嫣妮女士之配偶

合计 607,803,525 38.9090%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李凤仙

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股份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 年 11 月 02 日

增持股份 2026 年 11 月 02 日,李凤仙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对应方式及数量 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增持数量为 40,000 股

增持股份金额 905,97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股份比例

0.0026%

(占总股本)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

607,843,525 股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

38.9116%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后,卧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暂无增持计划,如未来有增持计

划或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

增持变动的主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项履行了现

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

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

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04 日

风险提示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广告广告
广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