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租赁合同的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租赁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
高效 N 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的议案》,并在投资协议的原则框架下签署了相
关代建回购协议,约定项目用地及合作模式采取“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其中
资金占用费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形式进行支付。
2024 年 4 月,鸿新新能源就项目一期用地与祥云经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经开新能”)签署了《云南祥云经开区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经开新能
将位于祥云县经开区 3#地块部分厂房出租给鸿新新能源使用,租赁厂房总建筑
面积约 104,902.11 ㎡,租赁期限为 5 年,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2023 年 6 月 28 日、2023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鸿新新能源就项目二期用地与经开新能签署了《云南祥云经开区标准
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经开新能将位于祥云县经开区
3#地块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出租给鸿新新能源使用,租赁厂房总建筑面
积约 180,075.35 ㎡,租赁期限为 5 年,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30 年 1 月 22
日止。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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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履行公司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祥云经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3MACGBPU53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
心
法定代表人:段洪华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04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
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云南祥云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祥
云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经开新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祥云经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二)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祥云县经开区 3#地块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出租给乙方
使用,包含出租厂房(建筑面积共计约 180,075.35 ㎡,最终面积以双方确认签字
的移交清单为准);配(变)电电力设施、设备 220kV 变电站;工艺机电及设备
系统;室外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用途为:乙方正常开展公司生产运营等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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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活动等相关事宜。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 年,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30 年 1 月 22 日止。若在租赁
期间,乙方将厂房全部回购,则自回购交割之日起不再交纳租金。若将厂房部分
回购,则回购部分相应的租金自回购交割之日起不再计算。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资金占用费以“除去土地税、房产税、转让税、建设期利息后
的代建成本”为基数,按照年化 6%计算租金。祥云经开区年产 10GW 单晶硅棒
及切片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代建成本为 118,415.32 万元,
租金计算基数为 114,669.87 万元,含房屋、设备及室外附属设施。上述代建成本
及租金计算基数以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复审机构审计确认数为准;审计确认前,
租金暂按 114,669.87 万元为基数计付,审计确认后 30 日内多退少补,双方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
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使用后付租金。每年的租金支付分两次:当年的 7 月份和
次年的 1 月份,付款前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若乙方未按期缴纳租金,
每天按逾期租金总额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任何一期应付款迟延支付
达 3 个月的,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五)租赁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未完成代建回购约定事宜的,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
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收回厂房。
2、乙方在未完成代建回购约定事宜且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前,乙方应
配合甲方对厂房进行验收,如厂房原物损坏或因乙方生产经营对厂房进行了改造
(正常生产使用产生的合理磨损及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改造除外)的,乙方进行修
复或赔偿相关损失,并在修缮完成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移交。
3、乙方在未完成代建回购约定事宜且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解除后 60 个日历天
内,乙方应自行搬离乙方投入的可移动物,且不得破坏厂房整体结构。
4、乙方在未完成代建回购约定事宜,针对前述乙方投入的可移动物,乙方
超过 60 个日历天内未予处理搬离甲方出租厂房的,乙方应支付搬离前的租赁费
用且视为乙方放弃相应动产物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诺届时无需甲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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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任何经济补偿。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壹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租赁合同,可有效减少鸿新新能源前期对土地及厂房建设等大额的
资本投入,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经营韧性和抗风
险能力。同时,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半导体硅材料
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与成长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存在的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可能对合同的正
常履行造成影响,从而导致合同变更、终止等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事项后
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云南祥云经开区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