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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热点新闻 2026-10-15 11:28 第一财经 · 最新 9 阅读 来源:第一财经 · 最新

《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共十五条,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第一条到第四条为总则性规定。明确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体义务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二)第五条为公示时限与范围。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的时间和具体内容,强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作为公司注册资本信息法定公示平台的定位。

(三)第六条为过渡期管理措施。规定存量公司的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要求,规范调整时点的起算点,明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后的信息公示要求。

(四)第七条为佐证材料信息公示要求。提高实缴信息真实性,规定公司应当通过公示系统填报有关佐证材料的具体信息,并规定公司可以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五)第八条到第十条为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与服务职责进行细化规定,明确指导调整出资、加强数据运用共享要求,规范抽查检查行为。

(六)第十一条到第十五条为法律责任和施行时间。规定公司配合抽查检查义务,针对未调整期限、未按期公示和不如实公示注册资本信息三种情形,细化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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