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证指数 3,730.92 +0.39% 深证成指 11,817.42 +0.13% 创业板指 2,746.29 -0.94% 恒生指数 24,186.83 +0.52%
7×24 快讯 开户筛选
首页 / 热点新闻 / 正文

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

热点新闻 2026-10-16 18:03 第一财经 · 最新 10 阅读 来源:第一财经 · 最新

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

据央视新闻,2026年10月16日下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朱敬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对该幼儿园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分别判处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执行园长朱敬琳身为幼儿园管理人员,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授意、安排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六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风险提示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广告广告
广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