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授权日)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除 10 名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情
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40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本次确定的首次授予日/授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规定的不得授予权益的期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
划》中有关授予日/授权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并同意向 1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1200 万股、向 34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200 万份。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