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快评|不能让“流量审判”取代事实真相

当平台算法放大负面情绪,当未经核实的描述被当作事实真相,当公众在信息不对称时急于表态“审判”,原本用于交流意见的网络平台,很可能异化为了舆论法庭。
几片土豆,成了一场舆论风暴的起点,随后失控演变为对一个普通女商贩的集体审判。
2026年10月,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小吃摊主胡二妹和一名消费者发生争执,围绕10元自选炸菜是否应额外添加土豆。消费者随后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所谓“避雷帖”,胡二妹最终被网络差评和负面评论击垮。
这一事件值得思考的地方在于:当平台算法放大负面情绪,当未经核实的描述被当作事实真相,当公众在信息不对称时急于表态“审判”,原本用于交流意见的网络平台,很可能异化为了“舆论法庭”。
尤其是当流量裹挟个人负面情绪,夹杂私人报复动机,未经核实的信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就不是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演变为滚烫伤人的舆论围攻。它最大的危害在于以主观评判取代了事实真相。
那么,当一个普通人面对指责、恶意评论甚至故意攻击时,平台、社会和监管部门应当提供哪些支持?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平台治理、监管应该发挥重要作用。
平台作为网络公共秩序的重要参与者,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是不可回避的社会责任。依据我国2024年颁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明文规定,平台要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并采取措施优化推荐规则、避免过度推荐和不良影响,同时也负有建立监测预警、识别处置等义务。
基于这一点,平台的内容审核应该首先发力把好关口,平台不仅要判断内容是否合规,也还要识别内容的传播风险,尤其是当一些恶性事件展现出恶化可能性之时,防止争议变成失去理智的群体性攻击。
显然,在胡二妹事件中,平台的内容审核与算法推荐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风险预警也没有赶得上负面信息传播的速度,本该得到平台保护的胡二妹最终以悲剧收场。
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平台保护公众的表达权,消费者有批评商家的权利,但该事件反映了,要明晰这种批评权利的边界在哪里,平台至少应该采取多项改进措施。
比如,一旦平台核查确认虚假信息、恶意评判和违规攻击,可采取删除、屏蔽、限制传播等措施;同时,对受到异常评价影响的商家应消除不良影响,防止其经营受损;还有,要降低小微商户的申诉门槛,提供便利的争议申诉渠道,允许提交交易记录、现场视频等证据。
平台治理无法仅仅依赖企业自我承诺,监管部门的介入意义重大。例如,对于加强对平台内容审核与算法治理的监督和管理,应重点检查平台是否落实风险预警、是否及时处置异常传播、是否存在明知风险却放任扩散的情况,以及申诉机制是否真正发挥作用。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平台,应依据事实、过错程度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归根结底,平台治理的目标是“如何阻止伤害持续扩散”,法律救济的对象是“侵权发生后的追责维权”。
事发后,四川当地多个部门已介入调查。至于相关责任人的发帖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具体行为与悲剧之间是否具有法律因果关系,仍需官方调查的水落石出。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由于平台是内容发布的入口、信息传播的渠道,可以制定算法推荐的规则和收集用户互动的数据。既然权力如此集中,治理责任自然不能缺位。它不能一边利用算法从争议中获得流量收益,一边让当事人独自承担“流量审判”的现实风险。
(本文作者是第一财经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