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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605056):咸亨国际: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公司动态 2026-10-22 00:00 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31 阅读 来源:巨潮资讯 · 上市公司公告

公司:咸亨国际(605056)

公告:咸亨国际: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5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225.44 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5.44 万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0 月 27 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议案》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咸亨国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核实<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

(公告编号:2025-057)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8)。

3、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议案》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 励 计划相关 事宜 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4、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结果公告》,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余

授予日期

(元/股) (万股) (人) 数量(万股)

2025年9月29日 7.29 600.00 166 0.00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 4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限售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为:

营业收入A(亿元) 净利润B(亿元)

考 核

年度 目 标 值 触 发 值 目 标 值 触 发 值

(Am) (An) (Bm) (Bn)

2025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45.00 41.00 2.60 2.46

年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

对 应 系 数 (2026)第332A014077号),公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1/X2) 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45.61亿元,

A≥Am X1=100% 已达到目标值;公司2025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An≤A<Am X1=80%

营业收入A 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

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

A<An X1=0%

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

B≥Bm X2=100% 用的数据为2.66亿元,亦达到目

净利润B Bn≤B<Bm X2=80% 标值。因此,本次公司层面解除

B<Bn X2=0% 限售的比例为100%。

公司层面解除限

X取X1与X2的孰高者

售比例(X)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

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 外,本次激励计划在职的164名

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

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 考核结果中,有147名激励对象

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本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1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100% 80% 0%

(Y) 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7名激

限售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

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合格”,本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为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应

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

事宜。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0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80%;7 名激励

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0%。因

此上述激励对象所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咸亨国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5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4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55%,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占获授限制性

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股票数量比例

方莉 副总经理 10.00 4.00 40%

丁一彬 财务总监 10.00 4.00 40%

核心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

550.6 217.44 39.49%

激励的其他人员(155 人)

合计 570.6 225.44 39.51%

注:1、上表不包含已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及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0 月 27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25.44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 -2,254,400 3,745,6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3,393,200 2,254,400 405,647,600

合计 409,393,200 0 409,393,200

注:1、公司总股本为现有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409,393,200 股,含暂未实施注销的 181,600 股限制性股票。

2、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

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咸亨国际可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

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咸亨国际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

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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